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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税源信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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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0981MB1594891R4621099027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网上办理时间24小时。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0天1.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税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预约办理 不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 0937-3339919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C区c001-c017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0937-3339955

办理条件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应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并获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许可后,向
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表》,并在每次转让(预售)房地产时,依次填报
表中规定栏目的内容。
纳税人在首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时,应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采集和
房产税税源明细采集。
税源信息变更和税源信息注销同样适用该事项。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综合税源信息报告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原件 A4二份 申请人自备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明细表》 原件 A4二份
不动产权属、土地面积、土地用途 原件 A4一份 纳税人自行准备
不动产权属、房产原值 原件 A4一份 纳税人自行准备
不动产权属、租赁协议 原件 A4一份 纳税人自行准备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3. 《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指引》(税总发〔2016〕18 号)第七条第一款 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税总函〔2016〕309 号)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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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办理该业务需要哪些资料?1.《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2.《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明细表》、3.不动产权属、土地面积、土地用途、4.不动产权属、房产原值、5.不动产权属、租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