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11622101013921538K4000117025000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时限 | 7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0天4.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8058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A007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第二十一条:在城市的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必须向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同意后,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核准申请书 | 原件 | 1份A4份 | 是 | 可容缺 | |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项目批准文件,相关批示、有关文件或会议纪要 | 原件 | 1份 | 是 | 可容缺 | |
企业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 原件 | 1份A4份 | 是 | 无 | |
需在城市绿地内进行活动的须提供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同意书 | 原件 | 1份A4份 | 是 | 无 | |
项目立项批文或同级及以上政府批复文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1份A4份 | 否 | 无 | |
现状地形图或经批复同意的总平面图 | 原件和复印件 | 1份A4份 | 否 | 无 |
不收费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九条:……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第二十一条:在城市的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必须向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同意后,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
城市绿化用地通常包括哪些? 答:《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九条: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城市绿化用地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城市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的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和其他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