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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减免退抵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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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0981MB1594891R400043005600001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0天1.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税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征收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 0937-3339919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C001-C017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0937-3339955

办理条件

省税务机关接收变更材料,核对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
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
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入库减免退抵税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退(抵)税申请审批表》 原件 A4一份 申请人自备
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 原件 A4二份 由纳税人自备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   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第七十九条 当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退还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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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办理该业务需要哪些资料?1.《退(抵)税申请审批表》2.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