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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内省预算内投资及专项资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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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01392127114QT0003700001
服务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发改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预约办理 不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8057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A001/A002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准许批准的条件:符合申报条件和资料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和资料要求。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资料要求。
1、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资料要求。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权限内省预算内投资及专项资金申报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关于XXX项目申请省预算内专项投资的报告 原件 1份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修订) 第六十条“中央财政和省级地方财政安排节能专项资金,支持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节能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2、《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8月29日通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发布。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关专项资金,支持循环经济的科技研究开发、循环经济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大循环经济项目的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的信息服务等。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国务院决定】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三点 编制政府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包括预算内投资、各类专项建设基金、统借国外贷款等。 【地方性法规】1.《甘肃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2012年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9号)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循环经济技术研究开发及推广应用、清洁生产、资源节约、回收和再生利用、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等项目建设和循环经济宣传、教育、培训、表彰等。第五十四条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省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循环经济发展。【部门规章】1.《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号) 第十七条 对于补助地方的数量多、范围广、单项资金少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下达年度投资规模计划,明确投资目标、建设任务、补助标准和工作要求等,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分解安排到具体项目,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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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名称:怎么办理权限内省预算内投资及专项资金申报? 答:您好!办理权限内省预算内投资及专项资金申报需携带关于XXX项目申请省预算内专项投资的报告到发改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