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11620981MB1594891R400043008200001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0天1.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税务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行政征收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 0937-3339919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C001-C017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0937-3339955 |
(1)非无纸化管理出口企业报送的纸质资料应凭证齐全,签字、印章完整,复印件注明“与
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无纸化管理的企业不核对上述项,只提供通过税控数字证书签
名后的电子数据,原规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纸质凭证和纸质申报表留存企业备查。
(2)出口企业报送的电子数据信息齐全、有效。 (3)经核对无误的,税务人员出具受理税务事项通知书,并将申报资料传递至审核人员;
核对有误的,不予受理,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一次性告知出口企业需补正的资料或者不予受理
的原因。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申报表》 | 原件 | A4一份 | 是 | 申请人自备 |
不收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第八条 综服企业应参照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单独申报代办退税,报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申报表》(附件2)、代办退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其他申报资料。
办理该业务需要哪些资料?1.《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