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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的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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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013921351L4000809010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公安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5907076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永宁路1号公安局治安大队
投诉电话 0937-5907076、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对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的表彰奖励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保安从业单位或保安员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原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保安员因公伤亡证明 原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单位推荐材料 原件 3份 申请人自备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第七条:对在保护公安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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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对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的表彰奖励?答: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