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11622101013921677A4000706001000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5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科技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1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338093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铁人大道26号玉门市科技局505室 |
投诉电话 | 0937-3338996;0937-3212345 |
1.《甘肃省技术市场条例》(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9月28日修订通过)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内技术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市场的法律法规;(二)负责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技术交易信息发布和技术市场统计工作;(三)负责技术交易信息发布和技术市场统计工作;(四)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技术交易服务中的违法行为;(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技术市场管理、服务工作。第十一条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行自愿原则,技术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可以进行认定登记。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时,当事人应当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书面技术合同文本和有关附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登记。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有权享受国家及本省相关优惠政策。 2.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第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划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地、市、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设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具体负责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技术合同 | 原件 | 5份 | 否 | 申请人自备 | |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首次登记) | 原件、电子档 | 5份 | 是 | 无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首次登记) | 原件、电子档 | 1份 | 是 | 无 |
不收费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 第三条第一款 科学技术部管理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第二款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划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规范性文件】《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 第二条(三)免税的审批程序: 纳税人从事技术转让、开发业务申请免征营业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再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报当地省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境外向中国境内转让技术需要免征营业税的,需提供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书面合同,纳税人或其授权人书面申请以及技术受让方所在地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经省级税务主管机关审核后,层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规范性文件】《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 三、技术转让应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其中,境内的技术转让需经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登记,跨境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商务部门认定登记,涉及财政经费支持产生技术的转让,需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审批。 【规范性文件】《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3(二十六)2.备案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经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包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规范性文件】《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97号 第六条(三)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申报需注意什么问题? 答:申报时请注意:1.申报时限有严格要求。 2.对申报主体提交资料要求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