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在线申办

省级科普示范基地认定

平均得分:5.0分(总分5分)

  • 窗口申请

    最多去窗口 次数不超过

    1

  • 网上申请

    最多去窗口 次数不超过

    1

  • 网上申请

    承诺件

  • 基本信息
  • 办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申请材料
  • 收费情况
  • 设定依据
  • 查看评价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013921677A4620706013000
服务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9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0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科技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1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338546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铁人大道26号玉门市科学技术局505室
投诉电话 0937-3338996;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及其他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负责本地区有关的科普工作。 《甘肃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2010年9月29日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1号公布)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制定科普工作规划,宣传贯彻有关科普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科普工作。第三十一条 在本省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均可申报省科普基地。省科普基地的认定工作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省级科普示范基地认定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省级科普示范基地认定申报书 原件 5份 由申请人网上填写后,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及其他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负责本地区有关的科普工作。 《甘肃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2010年9月29日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1号公布)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制定科普工作规划,宣传贯彻有关科普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科普工作。第三十一条 在本省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均可申报省科普基地。省科普基地的认定工作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查看评价

常见问题

申报需注意什么问题? 答:申报时请注意:1.申报时限有严格要求。 2.对申报主体提交资料要求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