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11622101013921351L5000709005000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30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公安局 |
行使层级 | 乡级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1 |
联办机构 | 0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8084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H007/H008窗口,玉门市公安局各派出所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符合有合法稳定就
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甘肃省居住证》。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甘肃省居住证》申领表 | 原件 | 1份 | 是 | 暂无 | |
免冠近照 | 原件 | 1份 | 是 | 暂无 | |
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原件 | 原件 | 1份 | 是 | 暂无 |
不收费
【行政法规】《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住证领取?答: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