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11622101013921351L4000109020000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3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2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公安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预约办理 | 不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0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8084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H007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
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科研、医疗等需要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
(二)未取得从业许可证的,其使用、接触剧毒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
(三)申请单位已向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备案;
(四) 需要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其储存场所应符合 《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
求》(GA1002-2012)的规定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单位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申请材料 | 原件 | 1份 | 是 | 暂无 |
不收费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 第二十一条: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相应的许可证件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持本单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说明。个人不得购买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所需材料?答:(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 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科研、医疗等需要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 (二)未取得从业许可证的,其使用、接触剧毒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 (三)申请单位已向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备案; (四) 需要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其储存场所应符合 《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 求》(GA1002-201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