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11622101013921351L5000709001000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公安局 |
行使层级 | 乡级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1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8084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H007/H008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居民身份证 | 原件 | 1份 | 是 | 无 | |
死亡证明 | 原件 | 1份 | 是 | 无 | |
结婚证 | 原件 | 1份 | 是 | 无 | |
迁移人本人书面申请 | 原件 | 1份 | 是 | 无 | |
出生医学证明 | 原件 | 1份 | 是 | 无 | |
居民户口簿 | 原件 | 1份 | 是 | 无 |
不收费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无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答: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