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TE6221004384507943362201700200Y03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酒泉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时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0天2.0小时 |
实施机构 | 酒泉住房公积金玉门分中心 |
行使层级 | 市级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1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 转 8026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G005、G006、G007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缴存人信息变更是指缴存人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时,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进行相应变更操作的业务行为。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 | 原件 | 1份 | 是 | 无 | |
身份证明 | 原件 | 1份 | 是 | 无 |
不收费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 5.6“个人账户信息变更” 5.6个人账户信息变更 5.6.办理个人账户信息变更的单位或职工应提供下列申请资料: 1、住房公积金职工信息变更申请表,包括单位名称、单位登记号、职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变更前和变更后的相应信息; 2、职工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出具的变更说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5.6.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的,应办理职工个人账户信息变更手续。
个人账户信息错误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1.职工本人身份证(单位经办人办理的,提供变更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原件; 2.《住房公积金职工信息变更申请表》(单位盖章)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