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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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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TE6221004384507943362201700200Y03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酒泉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0天2.0小时
实施机构 酒泉住房公积金玉门分中心
行使层级 市级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1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 转 8026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G005、G006、G007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缴存人信息变更是指缴存人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时,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进行相应变更操作的业务行为。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 原件 1份
身份证明 原件 1份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 5.6“个人账户信息变更” 5.6个人账户信息变更 5.6.办理个人账户信息变更的单位或职工应提供下列申请资料: 1、住房公积金职工信息变更申请表,包括单位名称、单位登记号、职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变更前和变更后的相应信息; 2、职工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出具的变更说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5.6.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的,应办理职工个人账户信息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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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个人账户信息错误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1.职工本人身份证(单位经办人办理的,提供变更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原件; 2.《住房公积金职工信息变更申请表》(单位盖章)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