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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登记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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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3db2b6c6322342c6a0d082da97104066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公安局
行使层级 乡级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1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8084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H007/H008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群众捡拾弃婴或收养弃婴办理落户。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收养登记落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申请材料 原件 1份
收养证 原件 1份
户口簿 原件 1份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八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 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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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收养登记落户?答:群众捡拾弃婴或收养弃婴办理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