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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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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01392143184000711003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0天2.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民政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1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8010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315办公室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补办(1、双方当事人持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原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档案.. 原件 A4 1份 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
离婚(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3张2寸单人近期免冠照片(蓝色背景)、自愿离婚.. 原件 A4 1份 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
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红色背景)) 原件 A4 1份 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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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请问只拿家庭户口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能否办理结婚登记? 答:不可以办理。因为法律规定要出具本人的户口簿, 缺少首页的户口簿并非完整有效的证件,而当事人提交的一 页仅是户口簿的一部分,不能代替完整的户口簿,并且没有 户口簿的首页,登记员无法审核当事人声明填写的常住户口 地址是否真实。 离婚后,双方能否到婚姻登记处要求变更离婚协 议书?如何变更离婚后的协议书? 答:离婚后,双方不能到婚姻登记处要求变更离婚协议 书。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 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如要变更协议书上 的内容可以到法院或公证处咨询如何办理 《民法典》实施后,离婚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答:自 2021 年 1 月 1 日《民法典》实施起,离婚登记 程序中增加了 30 天冷静期,即由原来的四个步骤调整为五 - 30 - 个步骤:“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