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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办件
事项编号 | bf1a38e89095475ba23b14e15a963c48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其他组织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时限 | 3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公安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1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8083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H004、H005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行驶证,驾驶证 | 原件和复印件 | 1份 | 是 | 无 | |
身份证 | 原件和复印件 | 1份 | 是 | 无 |
不收费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令第344号,2013年12月7日予以修改) 第四十九条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根据政府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库,此事项原本属于省市县三级事项,现未列入省级清单,请相关处室补充下放依据)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答: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