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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禁区通行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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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013921351L4000109034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公安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8083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H004、H005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机动车禁区通行证核发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禁行路线通行证 原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驾驶证,行驶证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根据政府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库的内容,此事项应属于省市县三级事项,现未列入省级清单,请相关处室补充下放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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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什么时候机动车禁止通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