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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户口簿的申领、换领、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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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f6d372187a5949cd84383f58f21f3f60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公安局
行使层级 乡级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1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8084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H007/H008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本人申请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居民户口簿的申领、换领、补领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个人书面申请 原件 1份
居民身份证 原件 1份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十四条 被假释、缓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迁移的时候,必须经过户口登记机关转报县、市、市辖区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办理迁出登记;到达迁入地后,应当立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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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户口簿丢了,请问怎么办理? 答:户主携带本人身份证来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如 果户主不方便来,户主可以委托户口本上家属来办理,家属 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户主身份证前来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