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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的情况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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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0460283497554152b1f3c7b5b97e67df
服务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公安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1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8083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H007/H008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进出口单位应当将进出口的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向收货地或者出境口岸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的情况备案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 原件 1份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2014年7月29日修订)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进出口单位应当将进出口的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向收货地或者出境口岸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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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的情况备案怎么办理?答:进出口单位应当将进出口的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向收货地或者出境口岸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