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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情况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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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6f83f45731b046878543c9285c95dd87
服务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公安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8084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H007/H008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购买单位应当在销售、购买后5日内,将所销售、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并输入计算机系统。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销售、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情况备案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销售、购买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销售或购.. 原件 1份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购买单位应当在销售、购买后5日内,将所销售、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并输入计算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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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销售、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情况备案怎么办理?答: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购买单位应当在销售、购买后5日内,将所销售、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并输入计算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