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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办件
事项编号 | 6f83f45731b046878543c9285c95dd87 |
服务对象 | 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公安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8084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H007/H008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购买单位应当在销售、购买后5日内,将所销售、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并输入计算机系统。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销售、购买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销售或购.. | 原件 | 1份 | 是 | 无 |
不收费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购买单位应当在销售、购买后5日内,将所销售、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并输入计算机系统
销售、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情况备案怎么办理?答: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购买单位应当在销售、购买后5日内,将所销售、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并输入计算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