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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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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53144ec0fd2b46429b0c4690ecf281e3
服务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公安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8084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H007/H008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已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备案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等事项的全套资料 原件 1份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令第344号发布,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令第645号予以修正) 第二十七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不得丢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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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备案在哪里办理?答:已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