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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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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TE6221004384507943362201700200Y11
服务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 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酒泉住房公积金玉门分中心
行使层级 市级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预约办理 不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暂无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 转 8026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G005、G006、G007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且不得高于12%,缴存比例在一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只能调整一次。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降低缴存比例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 原件 1份 暂无
决议书 原件 1份 暂无
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申请表 原件 1份 暂无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第三章第二十条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5.17 降低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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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办理降低缴存比例业务,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答:根据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相关规定,需要提交以下手续: 1.《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