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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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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927c6a4de6214c50a0922d3da9278839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公安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8084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H007/H008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户口登记项目有误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其他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户口本 原件 1份
其他证明材料 原件 1份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曰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2.《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 第六十二条 公民的婚姻、职业、住址、服务处所、文化程度等登记事项,由于实际情况变化需要变更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报,并提交与申报变更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经审查属实后,给予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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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其他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的前提?答:户口登记项目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