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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未设立统一的客服电话等违规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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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013921466T462023201600001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5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物)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8027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屯垦路1号文旅局209执法办公室
投诉电话 0937-3338707

办理条件

根据《《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四十四条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在县域范围内从事此项工作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部门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对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未设立统一的客服电话等违规行为的处罚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营业执照 原件 1份 暂无
许可证 原件 1份 暂无
身份证 原件 1份 暂无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12月2日广电总局令第67号)第十七条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立统一的客服电话,为用户提供7*24小时故障报修、咨询和投诉等服务。其中,故障报修应当提供7*24小时人工服务。 第四十四条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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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对未设立统一的客服电话的运营服务者处罚不处罚? 答:按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