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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首次办理、变更或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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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7202039575400012504600Y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应急管理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350103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A022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符合所在地县级应急管理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首次办理、变更或延期)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 原件 A4-2份份 内容真实,格式规范,文字表达详实。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原件 A4-2份份 内容真实,格式规范,文字表达详实。
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证书或培训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A4-2份份 内容真实,格式规范,文字表达详实。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5号)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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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如何办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手续?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与零售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盖章原件,一式两份); 2、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和安全管理制度; 3、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的证明材料(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需提供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所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原件;销售人员须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4、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零售场所的影像资料;销售点周边100米范围内情况示意图及说明;零售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书) 5、缴纳保险证明材料。 *根据国家关于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有关规定,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请自主选择保险公司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