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11620981MB1533167U4000164120000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7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天4.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自然资源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1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8069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A012、A013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1.林木权属清楚;
2.有林木采伐限额;
3.上年度无重大滥伐林木案件;
4.申请事项属于该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5.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乡政府文件附农户补偿花名册 | 原件 | A4一份 | 是 | 无 | |
林木采伐更新、补植造林作业设计或计划(100方以上需提供伐区作业设计) | 原件和复印件 | A4一份 | 是 | 无 | |
林木采伐公示回执 | 原件 | A4一份 | 是 | 无 | |
林木采伐申请书 | 原件 | A4一份 | 是 | 无 | |
采伐树木现场勘验报告和勘验表 | 原件 | A4一份 | 是 | 无 |
不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十七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二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采伐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适用以上各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7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二条:除森林法已有明确规定的外,林木采伐许可证按照下列规定权限核发:(一)县属国有林场,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所属的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三)重点林区的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null
哪些树木不需要办理采伐许可证?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 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主体是哪些?辖区内需采伐的个人,法人,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