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1162210172020395754000525003000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7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应急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339786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26号统办楼5楼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市、乡两级核实认定的冬春因灾生活困难政府救济人口台账中的个人。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甘肃自然灾害受灾困难群众救助申请审批表 | 原件 | A4-1份份 | 否 | 资料齐全,内容真实,符合法定形式。 |
不收费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第十四条 、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
如何申请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给付?《甘肃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所称自然灾害救助,是指对自然灾害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生产生活受到影响的人员,依法及时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保障其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安全住所、医疗防疫等基本生活需要。第二十五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应当按照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提名、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级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审批的程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