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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救助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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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01392143184000711019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20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民政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暂无
咨询电话 0937-3332881 0937-3212345-8054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屯垦路6号民政局社会事务股407室
投诉电话 0937-3332889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和孤儿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孤儿救助资格认定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甘肃省孤儿申请审批表 原件 A4 2份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原件 A4 1份 申请人自备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 一、拓展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孤儿。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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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孤儿申请怎么办理? 答: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和孤儿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