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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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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01392143184000711020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0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民政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暂无
咨询电话 0937-3332881 0937-3212345-8054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屯垦路6号民政局四楼407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股
投诉电话 0937-3332889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由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等向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甘肃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甘肃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情况特殊的,可由儿童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甘肃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 原件 1份
甘肃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原件 1份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20〕125号) 一、扩大保障对象范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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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怎么申请? 答:由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等向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甘肃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甘肃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情况特殊的,可由儿童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