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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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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013921407P4000114006001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8053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B009、B010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1)有明确的业务范围、机构名称、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3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应业务知识、并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关颁发职业指导员(师)资格证等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3)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工作人员在本市有固定的居住场所和常驻户口;
(4)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并配有专职的财会工作人员;
(5)有与所申请的业务相适应的固定服务场所(不低于60平方米,且具有合法的使用证明或经公证的租赁证明)和办公设施(电话、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等);
(6)注册资本10万以上;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人力资源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原件 A4一份 使用黑色圆珠笔填写
甘肃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表 原件 A4一份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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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得具备什么条件? 答: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二)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三)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四)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