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11622101013921407P462LDJYFW14001000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时限 | 2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0天2.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8053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B009、B010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市属就业见习基地企业见习的在岗见习人员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月考勤表 | 原件 | A4一份 | 是 | 申请人自备 | |
购买意外伤害险票据、凭证 | 复印件 | A4一份 | 否 | 申请人自备 | |
月工资表及工资流水 | 原件 | A4一份 | 是 | 申请人自备 |
不收费
1.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0号)(1)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能力。加大就业见习力度,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2)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健全未就业毕业生实名数据库,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职业指导和就业见习等就业服务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一、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服务项目--4.就业见习服务。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1号)(六)组织就业见习,对有就业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及时纳入就业见习工作对象范围,确保能够随时参加。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以企业为主体建立并拓展一批见习基地,大力开发就业见习岗位。通过多种途径发布就业见习岗位信息,组织开展见习供需见面活动。规范见习管理,加强见习期间的跟踪指导、考核监督、安全管理,提高见习质量。 4.《玉门市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见习工作管理办法》第二条 就业见习工作由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每月上报工资考勤资料需要去窗口吗? 答:不需要,所有资料请在甘肃政务网提交http://zwfw.yumen.gov.cn/webSite/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