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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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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013921538K4621017007000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20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368305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玉苑路9号玉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三站办公室302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监管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甘肃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5年3月31日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专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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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名称: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是由哪个部门审批? 答:1、《甘肃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5年3月31日省人大第十届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第23号)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由建设单位按审批权限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其涉及建设规划、公众利益、公共安全、工程质量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政府投资的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按照省人民政府部门职能的有关规定执行。初步设计未经批准,不得提交施工图设计、不得进行施工招标和采购。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94号)简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省属使用中央投资和省级财政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可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和概算;省属使用中央投资和省级财政资金3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可研和初步设计及概算。市州、县市区政府投资项目申请使用中央投资和省级财政资金的,除国家明确要求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可研的项目外,不分使用资金限额,一律下放由市州、县市区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可研,并将原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行使的初步设计审批权限下放至市州、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市州、县市区使用本级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同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可研,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和概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