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11622101013921079E462109900800001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0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委宣传部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1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8027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G001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电影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和法规;
(2)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向政府管理部门上报有关电影发行放映的各项统计数据;
(3)依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家电影发展专项资金;
(4)发行放映影片的单位必须拥有所发行放映影片的发行放映权;
(5)每年必须发行放映不少于规定数量的国家主管部门确认的重点影片(专业性球幕、环幕、动感等新形式电影放映单位除外)。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复印件 | 2份 | 是 | 无 | |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 原件和复印件 | 3份 | 是 | 无 |
不收费
《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12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2号)第六十七条 :国家实行《摄制电影许可证》和《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电影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和法规; (2)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向政府管理部门上报有关电影发行放映的各项统计数据; (3)依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家电影发展专项资金; (4)发行放映影片的单位必须拥有所发行放映影片的发行放映权; (5)每年必须发行放映不少于规定数量的国家主管部门确认的重点影片(专业性球幕、环幕、动感等新形式电影放映单位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