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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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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72020395754620125057000T02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应急管理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暂无
咨询电话 0937-3350103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A022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正、副本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再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时,应当在终止生产、经营后3个月内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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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如何办理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注销手续?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再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时,应当在终止生产、经营后3个月内办理备案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