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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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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0981MB1594891R400103004100001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0天1.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税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预约办理 不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暂无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 0937-3339919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C001-C017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0937-3339955

办理条件

(1)非无纸化管理出口企业报送的纸质资料应凭证齐全,签字、印章完整,复印件注明“与
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无纸化管理的企业不核对上述项,只提供通过税控数字证书签
名后的电子数据,原规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纸质凭证和纸质申报表留存企业备查。
(2)出口企业报送的电子数据信息齐全、有效。
(3)经核对无误的,税务人员出具受理税务事项通知书,并将申报资料传递至审核人员;核
对有误的,不予受理,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一次性告知出口企业需补正的资料或者不予受理的
原因。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货物运输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原件 A4一份 申请人自备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原件 原件 A4一份 申请人自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原件 原件 A4一份 申请人自备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第四条 纳税人应将营运资质和营运机动车、船舶信息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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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办理该业务需要哪些资料? 1《货物运输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原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