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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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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01392143184000511004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民政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332884 0937-3212345-8054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屯垦路6号民政局社会事务股407室
投诉电话 0937-3332889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持有本市常住户籍,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甘肃省孤儿申请审批表 原件 2份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原件 1份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室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 二、建立健全孤儿保障体系,维护孤儿基本权益 (一)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为满足孤儿基本生活需要,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合理确定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机构抚养孤儿养育标准应高于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并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地方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及时足额到位;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地方支出孤儿基本生活费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补助。民政、财政部门要建立严格的孤儿基本生活费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专用、按时发放,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用于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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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请问什么样的人属于孤儿? 答:持有本市常住户籍,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咨询电话:0937-3332881,也可到乡镇或社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