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11622101013921597N462200501000002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时限 | 1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教育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1 |
联办机构 | 暂无 |
咨询电话 | 0937-3338691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赤金路2号玉门市教育局202室 |
投诉电话 | 0937-3338381 |
无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学生本人及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2份 | 是 | 暂无 | |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2份 | 是 | 暂无 | |
贷款申请表 | 原件 | 1份 | 是 | 暂无 |
不收费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甘肃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暂行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146号) 第一章?总则 第八条?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和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组织管理、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的管理。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各高校在寄送新生录取通知书时,应同时寄送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宣传资料。对由于学校把关不严,发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重复贷款的,一经发现,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
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