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11622101013921407P4002014302001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3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338022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玉苑东路2号玉门社会治理服务中心6号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1.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争议范围; 2.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申请人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4.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身份证复印件 | 复印件 | A4一份 | 是 | 无 | |
证据材料 | 原件 | A4一份 | 是 | 无 |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 原件 | A4一份 | 是 | 无 |
不收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 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 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 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 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 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需要那些材料? 答: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仲裁请求相关证据材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提交材料通知单相关材料); 4、如有委托代理人,提供完整合法的委托代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