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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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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013921538K4621017917000T01
服务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0天2.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8058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A006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图纸 原件 1份A4份
应急方案 原件 1份A4份
竣工备案方案 原件 1份A4份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城〔2014〕167号文公布)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部门应当依法办理燃气经营许可的注销手续:2.燃气经营企业对原有用户安置和设施处置等相关方案;3.燃气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发证部门受理注销申请后,经审核依法注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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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验收程序? 答:《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583号发布)第十一条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管理部门备案。程序:1,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参加,市公用办、质监站和建管办按相关程序进行监督.2,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分别向监督组汇报合履约情况和工程施工各个环节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3,相关单位实地检查.4,根据工程验收情况及主管部门监督意见由监理单位整理《燃气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及工程整改通知书,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按各自职责出具《燃气工程质量评估报告》.5,建设单位根据《燃气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及工程整改通知书的内容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补正工程验收必备资料.6,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分别在《玉门市市燃气工程竣工》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