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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扣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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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TE6221004384507943362201700300Y01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酒泉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0天2.0小时
实施机构 酒泉住房公积金玉门分中心
行使层级 市级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1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 转 8026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G005、G006、G007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法院出具依法强制扣划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法院执行裁定书》或《民事裁定书》,中心配合法院执法部门对缴存人公积金账户依法进行扣划的管理。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法院强制扣划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执行裁定书》或《民事裁定书》 原件 1份 由法院执行人员提供。
执行法院的开户全称、开户银行、账号 原件 1份
《工作证》或《法官证》 原件 1份
《协助执行通知书》 原件 1份 由法院执行人员提供。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根据《酒泉市住房公积金执法操作规程(试行)》第七十八条:法院强制扣划是配合法院执法部门对缴存人公积金账户依法进行扣划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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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法院强制扣划,需要出具什么? 答:法院出具的依法强制扣划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法院执行裁定书》或《民事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