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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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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013921538K462011707000YT01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8058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A005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由建设单位按审批权限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其涉及建设规划、公众利益、公共安全、工程质量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政府投资的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按照省人民政府部门职能的有关规定执行。初步设计未经批准,不得提交施工图设计、不得进行施工招标和采购。
2、《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等审批权限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40号)
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94号)简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省属使用中央投资和省级财政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可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和概算;省属使用中央投资和省级财政资金3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可研和初步设计及概算。市州、县市区政府投资项目申请使用中央投资和省级财政资金的,除国家明确要求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可研的项目外,不分使用资金限额,一律下放由市州、县市区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可研,并将原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行使的初步设计审批权限下放至市州、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市州、县市区使用本级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同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可研,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和概算。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工程勘察合同与地质勘察报告 原件 1份
工程概算书或概算审查报告 原件 1份
建设业主初步设计审查申请报告 原件 1份 可容缺
立项批复(备案)文件 原件 1份 可容缺
重大工程项目应提供项目咨询单位的技术咨询报告 原件 1份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甘肃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5年3月31日省人大第十届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第23号)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由建设单位按审批权限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其涉及建设规划、公众利益、公共安全、工程质量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政府投资的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按照省人民政府部门职能的有关规定执行。初步设计未经批准,不得提交施工图设计、不得进行施工招标和采购。 2、《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等审批权限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40号) 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94号)简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省属使用中央投资和省级财政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可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和概算;省属使用中央投资和省级财政资金3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可研和初步设计及概算。市州、县市区政府投资项目申请使用中央投资和省级财政资金的,除国家明确要求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可研的项目外,不分使用资金限额,一律下放由市州、县市区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可研,并将原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行使的初步设计审批权限下放至市州、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市州、县市区使用本级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同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可研,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和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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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办理政府投资项目初步审批的项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规定:建设单位可以在项目正式立项前,自行决定开展勘察、设计招标活动,同时需承担因各种条件发生变化而导致失败的风险。先期完成土地储备、采用划拨供地方式的公共服务项目的基础建设和应急工程,可以将用地预审、用地协议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类、交通类、水利类线性项目取得用地规划许可后,可采用告知承诺的方式,承诺先期施工不影响被征地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权益、明确完成征地手续和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的约定期限等事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于有特殊工期要求的科技创新建设、社会民生、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可采用上述告知承诺方式,取得划拨决定书,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