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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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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2233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7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
投诉电话

办理条件

请到窗口咨询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许可证核发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人 原件、复印件 1份
运输车辆配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者密闭苫盖装 置,安装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等电子.. 原件、复印件 1份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原件、复印件 1份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酒泉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八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 企业及车辆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建筑垃圾 运输经营活动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并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住房 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人; (二)运输车辆配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者密闭苫盖装 置,安装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等电子装置;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 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发;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 发,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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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