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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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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013921466T4001033002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物)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8027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G001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批准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先行择地新建的全民健身设施施工方案和预算方案 原件 1份
规划建设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原件 1份
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和法人身份证明 原件 1份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82号) 第二十七条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在作出决定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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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怎么审批? 答:需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