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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件
事项编号 | 11622101013921466T4001033002000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5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物)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8027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G001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先行择地新建的全民健身设施施工方案和预算方案 | 原件 | 1份 | 是 | 无 | |
规划建设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 原件 | 1份 | 是 | 无 | |
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和法人身份证明 | 原件 | 1份 | 否 | 无 |
不收费
【行政法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82号) 第二十七条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在作出决定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问: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怎么审批? 答:需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