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11622101013921407P400201400700501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人社局(社保中心)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1 |
联办机构 | 暂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转8114 |
办理地点 | 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319办公室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需要劳动能力鉴定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工伤认定决定书 | 原件 | 1份 | 否 | 无 | |
病历资料 | 原件 | 1份 | 否 | 无 | |
身份证 | 原件 | 1份 | 否 | 无 | |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 原件 | A4一份 | 否 | 请领取带有编号的表 |
不收费
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和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问:我受伤半年了?可以申请劳动能力登记鉴定吗? 答:待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伤残登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