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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养直系亲属待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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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013921407P4621014019000T01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天0.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人社局(社保中心)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暂无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转8114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319办公室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申请供养直系亲属待遇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供养直系亲属待遇申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工亡职工工伤认定结论书 原件 1份
社保卡 原件 1份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全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二)供养亲属 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国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 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 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 础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全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事 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 定。第四十一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教灾中下 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 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2.人社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 号)第七十条;申请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 三)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四)完全丧失 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五)孤儿,孤寡老人提供 民政部门相关证明;(七)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机构规定的其 他证件和资料。供养亲属范围和条件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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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请问工亡职工的哪些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抚恤金? 答: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一条 为明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授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