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11622101013921407P4002014003001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人社局(社保中心)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转8055或8111 |
办理地点 | 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B012、B013号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玉门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申请表 | 原件 | A4一份 | 是 | 无 |
不收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 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四条:……在一个缴费年度 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3.《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四条:参保人员 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
问:企业每个月核定需要报增减表吗? 答: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