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在线申办

申请开具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平均得分:5.00分(总分5分)

  • 窗口申请

    最多去窗口 次数不超过

    1

  • 网上申请

    最多去窗口 次数不超过

    0

  • 网上申请

    即办件

  • 基本信息
  • 办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申请材料
  • 收费情况
  • 设定依据
  • 查看评价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013921407P462SHBX14011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0天1.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人社局(社保中心)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转8056
办理地点 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B014窗口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单位证明:单位缴费发票原件一份或复印件一份;个人证明:养老金手册、灵活就业缴费发票、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原件一份或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单位及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开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身份证 原件 1份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 号)第一章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第九章第七十四条,用人 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 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2人社部《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第四章第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 构应当向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开放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程 序,界定可供查询的内容,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自助终端或者电话、网站等方式提供查询服务。"

查看评价

常见问题

问:开参保缴费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答: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