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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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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号 1162210101392143184000111008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0天7.0小时
实施机构 玉门市民政局
行使层级 县级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收费
最少跑路次数 0
联办机构
咨询电话 0937-3212345-8010
办理地点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315办公室
投诉电话 0937-3212345

办理条件

1、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2、殡仪服务设施符合行业标准要求; 3、取得殡仪服务设施开设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同意,以及所在村(居)委会的同意; 4、取得规划、农林、国土、环保等部门的同意。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目录: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是否需电子材料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发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建设、公安、交通、林业、市场监管、卫健部门审核意见,社.. 原件 A4 1份
听证会报告 复印件 A4 1份
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意见 原件 A4 1份
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研究意见,需要市州政府或省级民政部门审批的事项还需有市州.. 原件 A4 1份
土地证明 原件 A4 1份
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复印件 A4 1份
资金证明 原件 A4 1份
建设许可 原件 A4 1份
可行性论证报告 原件 A4 1份
申报单位申请表 原件 A4 1份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令225号,2012年11月9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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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申请殡仪服务馆怎么办理? 请携带以下资料:1、建设殡仪服务设施、骨灰堂申请表; 2、殡仪服务设施、骨灰堂设施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3、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 4、开设地的村或社区的同意意见书; 5、地形图(标明拟选址位置); 6、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