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去窗口 次数不超过
1次
最多去窗口 次数不超过
0次
承诺件
事项编号 | 11622101013921634W4000119009000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5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水务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转8070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A015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申请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或者有关文件 | 原件 | A4一份 | 是 | 无 | |
关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开展有关活动的申请 | 原件 | A4一份 | 是 | 无 | |
项目实施承诺书(采运路线、度汛措施、弃料处理方案) | 原件 | A4一份 | 是 | 无 | |
生产作业方案 | 原件 | A4一份 | 是 | 无 |
不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1年1月8日国务院令第588号)第二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问:我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能不能挖沙取土,堆放杂物,修建建筑?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第二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