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11622101013921634W4000119004000 |
服务对象 | 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5天0.0小时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水务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0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转8070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A015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全市辖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资料下载 |
业主或建设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申请文件 | 原件 | A4一份 | 是 | 无 | |
影响第三者合法水事权益的,应提交与第三者的有关协议书 | 原件 | A4一份 | 是 | 无 | |
技术审查机构对初步设计报告的复核评估意见 | 原件 | A4一份 | 是 | 无 | |
水库初步设计报告 | 原件 | A4一份 | 是 | 无 | |
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专题报告书批准文件 | 原件 | A4一份 | 是 | 无 |
不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第二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成员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土地或者承包土地上投资兴建水工程设施的,按照谁投资建设谁管理和谁受益的原则,对水工程设施及其蓄水进行管理和合理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问:我们村委会想修建水库,需不需要审批?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第二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成员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土地或者承包土地上投资兴建水工程设施的,按照谁投资建设谁管理和谁受益的原则,对水工程设施及其蓄水进行管理和合理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